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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联通营口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客户项目类应用平台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 2024-09-02

项目名称: 2024年中国联通营口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客户项目类应用平台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来源: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中标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营口市世纪之星电子有限公司营口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警戒网络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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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采购人)对2024年中国联通营口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大客户项目类应用平台购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网络摄像机DS-2CD232ZA-I 23(台)

2智能警戒网络摄像机DS-2CD2T26ZAZ-L5(台)

3摄像机支架DS-1292ZJ-K 5(台)

4千兆交换机DS-3E1518P-S 2(台)

5网络机柜DS-XS6618-S/WT 1(台)

6安防专用显示器DS-D5027UC 1(台)

采购预算为:2.95万元(不含税),3.3335万元(含税)。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48个月。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营口市世纪之星电子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此次单一来源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的通知中“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六)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营口华夏大酒店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函,指定唯一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设备及型号,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唯一授权函,授权营口市世纪之星电子有限公司为唯一产品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项目需与营口市世纪之星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仅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 )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号

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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